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广西唯一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省级综合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也是全区唯一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技术机构。主要负责全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相关研究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技术分析、节能测试、安全评估、许可鉴定评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等工作;接受委托提供相关设备的安全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特别是各级政府部门提出的以保安全为首要任务、积极服务重大活动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我区质量安全水平的政治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是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我院下设办公室、业务发展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电梯事业一部、电梯事业二部、起重机械与游乐设施事业部、危险化学品设备事业部及广西北部湾特种设备安全实训中心等24个部门,以及柳州分院、桂林分院、梧州分院等12个市级分院,统一编制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4年度总收入32,708.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20.5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67.73万元,减少4.4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2.6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5.96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为政策性压减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24,062.5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062.5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我单位委托检验检测收入在“经营收入”科目中核算,根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该类收入应通过“事业收入”进行核算,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影响本年度事业收入的增加。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6,153.4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我单位委托检验检测收入在“经营收入”科目中核算,根据《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该类收入应通过“事业收入”进行核算,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影响本年度单位经营收入的减少。
6.其他收入1,015.4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59.12万元,增长296.17%,主要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调整,原计量仪器厂资产于2024年合并入我单位后,该厂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给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该租金收入转由我单位收取,进而影响我单位本年度其他收入的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64.5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7.73万元,下降57.62%,主要原因为该部分资金均为科技厅拨付给我单位的“高参数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创新平台”等7个科研课题的专项资金,本年度各科研课题实现研发支出共计87.74万元,已完成结题4个,取得专利技术4个;截至2024年末,尚有3个课题结余资金64.52万元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用于研发支出。
(二)2024年度总支出32,708.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937.4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50.73万元,增长9.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56.6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监管16,865.70万元、事业运行13,590.9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55.94万元,增长9.5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在项目支出安排“北部湾车用及工业阀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9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44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为在编人员退休而相关人员支出减少。
3. 卫生健康支出81.9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0.58%,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32.93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76万元,增长0.5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5.结余分配1,706.8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72.82万元,下降42.72%。主要原因是受国家电梯检验政策的影响,我单位事业收入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当年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较上年出现下降。
6.年末结转和结余64.5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7.73万元,下降57.6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自治区科技厅拨付的我院《高参数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创新平台》等8个在研科课题专项经费在本年内未能完成课题支出,结余部分继续结转至下年度使用。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2.6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88.19万元,下降12.63%。其中:基本支出3,136.99万元,项目支出3,005.66万元。
我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42.65万元,支出决算为6,14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142.65万元,支出决算为6,14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6.9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13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我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我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3年相比减少1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4.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4.5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3年相比减少10.50万元。主要用于检验检测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我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4.51万元,平均每辆0.4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在编在职及编外长聘人员支出、运转类公用经费等。我单位2024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4071.79万元,占支出总决算43.02%,同比增加11,557.69万元,增长459.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3〕74号)文件精神,从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起,编外长聘人员经费统一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项目支出不再安排,由此影响我院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出现大幅度增减,增减额基本持平。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人员类项目支出13,560.22万元,占基本支出决算96.36%,同比增加11,557.89万元,增长577.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97.94万元,占基本支出决算93.79%,同比增加11,539.16万元,增长695.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2.28万元,占基本支出决算2.57%,同比增加18.73万元,增长5.45%。
2.运转类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511.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64%,同比减少0.20万元,下降0.0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86.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55.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66.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2.0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5.0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4.83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91.5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1.33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0.8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31辆;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我单位年初预算总额为27,183.70万元,全年执行数16,865.7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2.04%,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2.71分,自评等级为“一等”。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要因部分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政策变化未能按要求执行,资金使用总体规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共对2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22个项目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定为“一等”;1个项目评定为“二等”,1个项目评定为“四等”。具体情况如下:
1.一等项目:如“职工疗休养经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业务工作经费”等项目,得分均在95分以上,绩效目标完成度高,资金使用效益显著。
2.设备购置经费-技术机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预算调整后金额为2,590.36万元,执行率100%,得分98分,项目推进顺利,有效提升了检验检测能力。
(三)绩效评分较低的项目情况
1.“设备购置经费-交通工具购置”项目:该项目年初预算208.50万元,后因年度购车申请内未获得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未发生实际支出,预算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20分,评定为“四等”。原因是本年度无需新增交通工具,故未执行预算。
2.“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集聚区建设”项目:该项目年初预算31万元,因与建设总承包方协商后续工程合同结算等事宜暂缓实施,预算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80分,评定为“二等”。项目虽未执行,但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故未完全扣分。
3.“出国(境)经费”项目:该项目年初预算150万元,实际执行21.9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4.61%,自评得分89.5分,评定为“二等”。主要原因是受国际形势和国外检验业务开展计划调整的影响,实际出国人次较计划大幅减少,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完全达成。
(四)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了全面的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绩效目标设定合理
本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围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乡村振兴帮扶、内部管理优化等方面设定,共设立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大类20项具体指标。项目层面共设置绩效指标125项,其中量化指标占比90%以上,指标值设定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和发展规划。
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充分
将绩效评价结果与2025年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具体措施如下:
(1)对评价等次为"一等"的22个项目,在2025年预算编制中优先保障。
(2)对"设备购置经费-技术机构设备更新改造"等得分98分以上的优秀项目,建议增加预算投入。
(3)对评价等次为"二等"的2个项目,要求整改并压缩2025年预算规模。
(4)对评价等次为"四等"的1个项目,暂停2025年预算安排,待重新论证后再行申报。
(五)绩效信息公开透明
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