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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水质监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7-06-01 浏览次数:10608
1、办事依据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办理范围
新装锅炉给水、在用锅炉给水、炉水。

3、办理条件
水样送达我院水质化验室

4、办理程序
①用户到本院锅炉水质监测室填写《锅炉水样登记表》
②用户将水样送本院检测;
③缴纳校验费;
④领取检验报告。

5、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内完成单台锅炉水样检测工作。

6、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7〕301号《关于正式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 ;
收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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