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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的补办指南
信息来源:业务发展部 发布日期:2018-04-09 浏览次数:10210

一、补办范围

(一)本院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

(二)下列情况不予补办:

   要求补办的内容非本院对外出具的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

二、补办程序

(一)客户到本院业务大厅申请受理;

(二)申请办理需提供材料:

1、补办申请表(见附表);

2、检验缴费凭证或证明;

(三)业务大厅受理

业务大厅业务受理人员对补办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补办范围且所提供资料齐全的给予受理;不符合补办范围或所提供资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并书面提出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业务大厅受理后,将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审核补打检验检测报告(证书)。

(五)满足补办条件的,补打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移交业务大厅,通知客户领取;不满足补办条件的,提出书面理由,移交业务大厅,反馈客户,退回申请材料。

 

业务流程图

 

 

1507 检验检测报告(证书)补办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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