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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Ⅲ级锅炉操作人员
取证考核辅导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西特检院质控办 发布日期:2011-09-09 浏览次数:8883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的要求,受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的委托,我院定于2011913-9月23在南宁市举办级锅炉操作人员取证考核辅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拟从事级锅炉操作人员或已从事该工作但还没有取得资格证的人员。

二、报到时间:2011913

三、辅导时间:2011914923

四、考试时间:20119月23日

五、报到地点:广西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99号)。

乘车路线1:自火车站可搭乘21路、31路、801路、大沙田专线、501路至江南客运站下,转乘23路至金象建设路口下车,左转步行200即到。

乘车路线2:自琅东客运站可搭乘25路至江南客运站下,转乘23路至金象建设路口下车,左转步行200即到。

六、辅导考核费:辅导、资料、考核及办证费:1050/项·人。

七、报名方式

(一)请登录广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

1.学员个人报名,请点击“考生报名”专栏,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申请(*号键为必填项),学员须对所填写信息及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填写完毕,请点击下方的“完成报名”;

2.学员批量报名,请由单位负责人到广西特检院网站:http://www.gxtjy.org的“培训考试”“下载专区”下载相应种类的报名表,按表格要求将学员信息填写齐全,发送至广西特检院质量控制办公室邮箱:gxtjyzkb@163.com

3.学员完成报名后,请登录广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考生信息查询”专栏查询学员报名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点击打印申请表,学员在打印的申请表上签名,经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材料递交或邮寄到广西特检院质量控制办公室507室。

(二)提交纸质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学员须在打印的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经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

2.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需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付款方式

(一)现金缴费。

(二)转帐缴费: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南宁市大沙田支行

    号:210211012930004393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军、钟妤、黄瀚萍       邮政编码:530219

  话:0771-5327500             传真:0771-53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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