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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进行“关于朱卫东违法违纪严重损害投资软环境”的警示教育
信息来源:广西特检院党总支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0-03-06 浏览次数:3820

为贯彻中共广西区纪委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转发自治区纪委关于朱卫东违法违纪严重损害投资软环境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的文件精神,35日,我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会上,党总支部陈志明书记指出,朱卫东案是执纪执法干部为谋取私利、滥用职权,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典型案件,我们要从朱卫东案件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树立特检院良好的形象。

会后,我院向各部门下发了该《通报》,组织各部门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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