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广西区纪委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转发自治区纪委关于朱卫东违法违纪严重损害投资软环境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的文件精神,3月5日,我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会上,党总支部陈志明书记指出,朱卫东案是执纪执法干部为谋取私利、滥用职权,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典型案件,我们要从朱卫东案件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树立特检院良好的形象。
会后,我院向各部门下发了该《通报》,组织各部门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