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信息检索
关于举办气瓶检验员
取证换证考核及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内部提供 发布日期:2008-07-31 浏览次数:7032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22号)的要求,受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的委托,我院定于2008818-25日在南宁市举办一期气瓶检验员取证、换证考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取证:各检验站尚未获检验员资格证的检验员,以及在气瓶检验站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参加考证的人员必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换证:已取气瓶检验员资格证于2008年到期的气瓶检验员。

二、培训时间

取证:2007818日~25

换证:2007820日~23

三、培训费(含培训、资料、实习、考核等费用)

    取证:650/人;换证:300/人。

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报到及培训

报到时间:

取证:2008818日下午换证:2008820日下午。

报到地点:广西区直属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院内,可乘8060652112153814路公共汽车到南湖公园站下,往前走约300米到大板二区门口进入100米即达培训中心。)

培训地点:广西区直属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

住宿安排:广西区直属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

五、报到时需交资料

(一)参加取证培训人员应

1.填写《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交一寸免冠照片2张;

3.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交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需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

5.从事气瓶检验之技术总结(A4纸打印、不少于800字)。

(二)参加换证培训人员应

1.填写《特种设备检验师、检验员资格考核复试申请表》(见附件2);

2.交一寸免冠照片2张;

3.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项目证书之复印件。

六、转帐付款方式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星湖分理处

    号:2102103129300008725

 

联系人:范良  钱琳          联系电话:0771-5303319

 

注:本期培训自愿参加

 

附件:

1.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考核申请表.doc

2.特种设备检验师、检验员资格考核复试申请表.doc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桂公网安备 45010802000014号
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仁信路25号  邮编:530299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版权所有 ©2007-2025
桂ICP备07010885号-1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