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及我院《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通过自行采购单一渠道方式拟向北海市铁山港区成有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前卫农场十队旁(携程重钢厂对面)土地、检验工棚、房屋等场地及配套设施服务用于开展低温罐车、常压罐车检验检测业务,租赁期限为1年,预算支付金额为624,660元/年。
现将采购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7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4月27日前邮寄或直送广西特检院党群纪检部(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的情况依法受到保护。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仁信路25号;邮政编码:530299;党群纪检部电话:0771-5319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