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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内部提供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次数:249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充分领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内涵和具体要求,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强化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定于2025年3月2728日在广西桂林市灌阳举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25年3月27日报到(8:30-9:00),3月2728日培训(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

桂林市灌阳兴灌路35号灌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

二、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解读

1.详细解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

2.阐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及义务。

(二)安全管理知识

1.讲解特种设备的基本分类、工作原理及常见风险点

2.分析特种设备事故案例,总结事故原因及教训;

3.介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技巧和最佳实践

(三)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1.《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5067-2024)解读与释义

2.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3.学习事故报告制度,掌握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1.详细解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教授如何制定并执行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培训活动自愿参加;

(二)报名人员请扫描二维码完成相关报名工作。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费:800元/人;

(二)食宿自理,不作统一安排。

五、费用缴纳

请于2025年3月26日前将培训费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账号:210321511930014826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高新科技支行

本次培训接受现场费,可使用刷卡、微信、现金等方式。汇款单位在报到时须出具汇款凭证。

六、其它事项

(一)培训完成后进行测试,测试合格,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培训证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员培训证明》。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吴全军13737722194地址:桂林市铁山路12号邮编:541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5年3  


附件

培训活动日程表

日期

时间

授课内容

主讲人

3月27

星期四

8:30-9:00

培训报到

广西特检院

9:00-12:00

特种设备法规标准知识解读

1.详细解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

2.阐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及义务。

周晓莉

灌阳县市场

监管局副局长

(主持工作)

14:30-17:30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1.讲解特种设备的基本分类、工作原理及常见风险点;

2.分析特种设备事故案例,总结事故原因及教训;

3.介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技巧和最佳实践。

吴全军

广西特检院

3月28

星期五

9:00-12:00

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1.《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5067-2024)解读与释义;

2.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3.学习事故报告制度,掌握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梁春革

广西特检院

14:30-17:30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1.详细解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教授如何制定并执行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测试

蒋雄

灌阳县市场

监管局特设股股长

 

2025.03.10关于举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活动的通知(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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