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采购业务报检大厅工作服,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广西特检院业务报检大厅工作服采购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
项目总控制价为325000元(叁拾贰万伍仟元整),单项控制价详见报价表。报价人报价超过该控制总价或单项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地址
广西特检院区院本部和涉及需求的分院。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相关营业资质
五、评定方式
报价文件必须符合采购公告要求,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定。
六、采购内容要求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面料、款式、数量符合要求的服装。
(一)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提供的服装为全新制作,分件包装,包装完好,不得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及化学用剂,并能经多次洗擦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任何走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配件不易脱落、破损,选用材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行业的要求;
(二)报价人所投产品必须没有任何侵权行为,注册商标合法有效;
(三)面料基本材质:西服(羊毛含量不低于50%)、马甲(羊毛含量不低于50%)、衬衫(100%纯棉)、丝带/领带(100%桑蚕丝);
(四)因本采购产品需按使用人定制尺寸,投标人须提供上门量体服务;
(五)报价人负责全部服装的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凡由于包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质量保证:
1.投标产品必须是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
2.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 30天内,如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包括布料材质、服装款式与要求不符,颜色与色板不符,尺寸不合体,线路不平整,纽扣歪斜,衣袋不正或有破损,纽扣订线不稳,衣袖、裤脚路不稳,肩板不平等),以及非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指线步脱落再缝制、配件如拉链、纽扣损坏的更换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对所供服装出现的非人为损坏实行免费包修、包换、包退,并在30天内完成更换工作。
(七)响应要求: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供应商需在45天内完成加工、交付使用。
七、报价方式及内容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和固定单项方式,按附件中的产品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辅助工作所需的设备费、材料费、量体费、保险费、交通食宿、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八、服务期限与付款方式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30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按程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半年内支付。本次采购货物按报价价格,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九、报价文件包含的内容(以下资料必须提供)
1、投标人的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银行对公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
6、供货方案
7、售后服务方案
8、与报价文件需同时附服装样品,样品需与采购人需求相符并且齐全,否则投标无效。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送达广西特检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26 日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仁信路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406室(邮编:530299)
3、联系人:小袁 联系电话:0771-5900157
十一、评定时间及地点
1、评定时间:本次评定将于报价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工作。
2、评定地点: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仁信路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在报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监督电话向我们反映,广西特检院纪检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71-5319299。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4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