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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关于西津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评估项目
辅助工作服务采购的通告
信息来源:内部提供 发布日期:2024-08-12 浏览次数:383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采购西津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评估项目辅助工作服务,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西津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评估项目辅助工作服务

二、项目控制价:21.0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工程地址:横州市西津水电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相关营业资质

五、评定方式:报价文件必须符合采购公告要求,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定。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根据采购人的检验检测需求提供包含高空作业涉及的高空作业车,起重机运行所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试验所需索具、砝码及砝码运输、砝码试验转场工程等服务。

1、投标供应商应拥有自有运输车辆和人员,车辆和人员应购买足够的商业保险,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购买不低于50万保额的人身意外险;(必须提供

2、按工程需要的时间及时到达现场,不得耽误检测工程进度;

3、进入现场工作时,听从现场检验人员的指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注意保护起重设备和砝码;

4、检测完成后清理干净现场散落的杂物;

5、砝码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可自有或租用,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试验砝码搬运至现场,按检测人员的试验要求堆放砝码到托盘上完成设备检测工作。

6、中标供应商需按受检单位要求自行办理相关进场和作业手续,遵守受检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如现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响应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

七、报价方式及内容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按附件中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辅助工作所需的设备费、材料费、保险费、交通食宿、劳保费、安健环费用、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八、服务期限与付款方式

1、服务期:至西津水电厂起重机械检测项目完成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应在项目结束后15日内提出结算申请,需提供有采购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的现场签证单和工程结算单,经采购人确认后开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给中标供应商。

九、报价文件包含的内容(以下资料必须提供

1、投标人的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银行对公账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

6、拟投入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7、项目服务方案

8、服务承诺

9、“服务内容及要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三份)送达广西特检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 8 19 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仁信路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406室(邮编:530299

 联系人:小袁  联系电话:0771- 5900157

十一、评定时间及地点

1、评定时间:本次评定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定工作。

2、评定地点: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仁信路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监督电话向我们反映,广西特检院纪检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71-5319299

附件:西津水电厂起重机械安全评估项目辅助工作服务项目明细表、报价表及评分办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4 8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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