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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的通告
信息来源:内部提供 发布日期:2024-04-07 浏览次数:1334

各电梯使用单位: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及《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将于202442日正式实施,为便于电梯使用单位申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特通告如下:

一、申领需提供的资料

申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需提供《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模板见附件1),该符合性声明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以及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二、申领途径

(一)申领纸质版《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持签字盖章后的《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至广西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业务大厅(办公地址一: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99号;办公地址二:南宁市邕宁区仁信路25号;各地市在相应分院的业务大厅申领),申领纸质版《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二)申领电子版《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在特种设备企业服务平台申领,平台网址:http://111.59.8.46:8089/qy,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未尽事宜,请与我院业务大厅联系,联系电话:0771-5329755

 

   附件1: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doc

   附件2:特种设备企业服务平台申请检测使用标志操作说明.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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