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帮助电梯从业人员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程序、内容、要求和方法,充分领会市场监管总局第73、74号令内涵和具体要求,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定于2024年3月31日至4月2日在广西南宁市举办《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及市场监管总局第73、74号令宣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3月31日下午报到(14:00-17:30),4月1日至2日宣贯(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99号七楼701会议室(具体地点及乘车路线见附件)。
二、宣贯内容
(一)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报检流程、资料准备及现场配合要求简介;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号令)解读;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解读;
(四)安全总监、安全员岗位职责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监督检查重点介绍;
(五)《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考试指南》解读;
(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指南》解读。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宣贯活动自愿参加;
(二)报名人员请扫描二维码完成相关报名工作。
四、宣贯活动费用
(一)宣贯费:1200元/人
(二)费用交纳:请于2024年3月30日前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账 号:210211010930004103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大沙田支行
本次宣贯活动接受现场交费,可使用刷卡、微信、现金等方式。汇款单位在报到时须出具汇款凭证。
五、其它事项
(一)食宿自理,不作统一安排。
(二)宣贯完成后进行测试,测试合格,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培训证明》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质量安全员(安全员)培训证明》。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宋其全,19914817013;毛超建,13387716269。
电话:0771-5327500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建设路99号培训中心六楼611室
邮编:530219
关于举办《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及市场监管总局第73、74号令宣贯活动的通知(扫描件).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