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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内部提供 发布日期:2024-02-22 浏览次数:217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广西唯一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省级综合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也是全区唯一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技术机构。根据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编办复〔2020123号文件“同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由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我院于20201013日由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按照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规程,开展现场检验,出具监督检验报告,作为新出厂、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特种设备的合法使用依据。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按照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规程,开展现场检验,出具定期检验报告,作为在用特种设备的合法使用依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及国务院对安全生产考核有要求,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行政许可证后监督检查。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及国务院对安全生产考核有要求,开展危险性大特种设备日常专项监督检查。

(五)根据自治区年度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要求,承担国家领导人视察广西、全区人大代表会议、全区政协代表会议、东盟两会等重大活动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技术工作,开展前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期间现场保障工作等。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及自治区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开展广西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勘查和技术分析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事故现场救援及应急处置工作。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年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承担广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包括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排查、起重机械隐患排查、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隐患排查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下设办公室、业务发展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电梯事业一部、电梯事业二部、起重机械与游乐设施事业部、危险化学品设备事业部等21个部门,以及柳州分院、桂林分院、梧州分院等12个市级分院。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总收入43,513.84万元,总支出43,513.84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加3,716.68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通过大力开展委托检验业务,以“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目标,增加与周边东盟国家交流合作,提高单位知名度,拓宽在东盟国家检验业务,实现事业收入的进一步增涨。总支出较上年增加3,716.68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随着检验业务量的增涨,检验人员支出、差旅费、检验耗材及设备投入等检验成本支出也随之增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总收入43,513.84万元,较上年增加3,716.68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一是通过大力开展委托检验业务,以“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目标,增加与周边东盟国家交流合作,提高单位知名度,拓宽在东盟国家检验业务,实现事业收入的进一步增涨;二是2023年新增的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在2024年作为单位资金继续纳入预算。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总支出43,513.84万元,较上年增加3,716.68万元,增长9.34%,主要原因是随着检验业务量的增涨,检验人员支出、差旅费、检验耗材及设备投入等检验成本支出也随之增涨。主要包括:一是随着在编在职人员的增资,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卫生健康保障方面的增加;二是随着检验业务的增涨,新增编外人员而增加的人员经费支出;三是差旅费、检验耗材及设备投入等检验成本的增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财政拨款总收入6,142.65万元,总支出6,142.65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27.96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在上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对项目支出安排的财政拨收入进行政策性压减。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04%,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在上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对项目支出的政策性压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6,142.65万元,较上年减少127.96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的要求,在上年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对项目支出进行政策性压减。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2.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12%,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上年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上年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3136.99万元,较上年增长3136.9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3]74号)文件精神,从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起,编外长聘人员经费统一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项目支出不再安排,由此影响我院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资金增加3,136.99万元。具体情况为:

人员类项目支出3,136.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21%,同比上年增加3,136.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36.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21%,同比上年增加313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上年持平。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4.51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10.5万元,下降1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94.51万元,比上年减少10.5万元,下降1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94.51万元,比上年减少10.5万元,下降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压减三公两费的规定,我院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在上年年初预算批复数的基础上压减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16,330.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3,655.65万元,增长510.5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3]74号)文件精神,从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起,编外长聘人员经费统一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编制项目支出不再安排,由此影响我院基本支出出现大幅度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78.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3.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8.29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院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7,889.51万元,同比减少2,226.81万元,同比降低22.01%,下降原因主要是2023年安排的“车检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2024年仅安排需支付的合同尾款不再编制该支出的政府采购预算;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882.1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3.86%,同比增加127.61元,增长7.27%,增长原因主要是随着北部湾车检中心的建设成设入使用需新增政府采购类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的采购。分散采购预算6,007.3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6.14%,同比减少2,354.42万元,下降28.16%,下降原因主要是2023年安排的“车检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2024年仅安排需支付的合同尾款不再编制该支出的政府采购预算。

货物采购3,826.4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48.50%;工程采购0万元(均为建筑施工工程服务采购),占政府采购预算0%;服务采购4,063.0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1.50%。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预算401.83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401.83万元;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预算548.72万元,预留548.72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我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主要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6777.56万元,主要包括:

1.办公用房及实验室等业务用房29,251.48平米,账面原值11,730.07万元。

2.公务用车编制283辆(其中待报废车辆54辆,相关车辆报废申报手续已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中),账面原值2,354.89万元,公车制度改革后全部保留为检验业务用车,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车辆282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院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24个,预算资金27,183.7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经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业务工作经费,预算资金9,772.03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按规定列支,提高检测效率,满足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的需要,确保对全区约22万台报检的特种设备完成检验检测工作。设2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全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量≥220,000台(套),数量指标2.对全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检验单位的监督管理≥354家;设2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结论正确率=100%,质量指标2.全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诊断检查结论准确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项目工作完成时间=20241231日;设2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项目总体成本≤9,772.3万元,成本指标2.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诊断检查服务支出≤180万元;设3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及时向服务对象提供检验检测报告,为特种设备监管提供技术支持,社会效益指标2.全面排查整治气瓶“两站”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气瓶充装、检验过程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社会效益指标3.依法为重大活动提供保障,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重大活动的举办保驾护航;设2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1.特种设备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2.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设1条满意度指标:客户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设备购置经费-技术机构设备更新改造,预算资金2,044.2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特种设备检验监测工作科学、准确,提高检验能力,满足检验检测工作的需求。设1条数量指标:购置设备数量≥250台(套);设1条质量指标:设备质量合格率≥95%;设1条时效指标:完成验收支付时限≤30日;设1条成本指标:超合同金额比例≤10%;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备利用率≥90%;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备使用年限≥5年;设1条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三:实验楼修建-车检中心建设,预算资金3,274.86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车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营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必须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建设车检中心有效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完善与发展发挥支撑作用,更好的服务人民,为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保驾护航。设1条数量指标:建设面积≥8831.36平方米;设1条质量指标:工程服务质量合格率≥95%;设1条时效指标:工程合同款支付及时;设1条成本指标:工程建设成本≤3857.73万元;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使用年限≥20年;设1条满意度指标:客户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参照外省经验,“机关运行经费”仅为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的相关经费,不包含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等相关科目的经费。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0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1

 

(详见附件)2024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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