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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
我院连续举办5期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及安全员培训班
信息来源:特种设备管理咨询与培训中心 发布日期:2024-01-16 浏览次数:514

为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地执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以下简称“两个规定”),自2023年下半年起,我院在百色、南宁、北海等地连续举办5期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班,近800名重点企业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百色班开班仪式)

 

 

(南宁班培训现场)

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内容丰富,涵盖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解读;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基础知识;“两个规定”解读等相关内容。培训班还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向企业普及常见特种设备基础知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等相关知识,对安全总监、安全员岗位职责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授课。

 

(北海班开班仪式)

 这一系列培训旨在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精神,有效推动了特种设备主体责任落实落地,提高了特种设备企业安全生产、安全使用意识,强化了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了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通过培训,对帮助企业特别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如何管理好企业在用特种设备、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我院将围绕企业需求,深入开展调研、创新培训形式、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通讯员:陈袁园;编辑:苏畅;审核:黄冀、金奕岑;签发:朱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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