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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内部提供 发布日期:2022-11-07 浏览次数:4197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1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广西唯一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省级综合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也是全区唯一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技术机构。主要负责全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相关研究工作,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技术分析、节能测试、安全评估、许可鉴定评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等工作;接受委托提供相关设备的安全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特别是各级政府部门提出的以保安全为首要任务、积极服务重大活动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我区质量安全水平的政治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院是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我院下设办公室、业务发展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电梯事业一部、电梯事业二部、起重机械与游乐设施事业部、危险化学品设备事业部及广西北部湾特种设备安全实训中心等23个部门,以及柳州分院、桂林分院、梧州分院等12个市级分院,统一编制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度总收入25,956.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704.5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089.52万元,增长8.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86.4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1.60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本年技术机构设备更新改造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19,000.08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763.85万元,增长24.7%,增长主要原因为我院加强业务拓展,扩大对外合作,在完成法定检验任务之外,通过技术服务、委托检验等方式取得的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418.1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05.42万元,增长271.0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广西科技厅科研项目拨款100万元,邕宁区发改局转入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集聚区建设项目资金225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1.8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0.03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是往年立项科研项目未完结,年末进行结转。

(二)2021年度总支出25,956.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928.7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089.52万元,增长8.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71.4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监管21,185.16万元、事业运行1,348.26万元、信息化建设37.98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48.09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随着委托检验等经营业务的不断扩展,检验技术人员的增加,各项检验成本也随之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3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35.71万元,增长262.8%,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事业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及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3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是我院本年事业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08.64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0.62万元,下降0.57%

5.结余分配2,747.44万元,为我院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76.43万元,增长15.88%,主要原因是经营业务的不断扩展,技术服务、委托检验等方式取得的经营收入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280.3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6.44万元,增长10.41%,主要原因是已立项未完结科研项目经费年末结转。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6.4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1.60万元,下降4.72%。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286.40万元。

我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71.61万元,支出决算为6,28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271.61万元,支出决算为6,27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引进人才费用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我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

我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5.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6.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6.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5.58万元。主要用于检验检测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我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6.01万元,平均每辆0.3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院事业运行经费1690.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均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同比增加284.48万元,增长20.2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6.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3.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运行经费增长原因:一是随着当年新增事业在编实有人数增加的人员经费及按人均标准增加的商品服务支出;二是部分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二是随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而按比例相应增加的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2.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6.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8.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06.1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6.8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2.82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6.14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0.1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8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249.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41%

组织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经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业务工作经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经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运行维护经费”、“设备购置经费-技术机构设备更新改造”、“设备购置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经费”及“编外人员经费”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49.4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2:《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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