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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检验收费标准减半通知
信息来源:内部提供 发布日期:2022-06-29 浏览次数:4674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桂稳主体指发〔20223号》文件要求:对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按照收费标准的50%收取。执行时间至20221231日。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报检时一并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积极申请、及时享受收费减免政策。咨询电话:0771-5329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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