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局党组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7月20日对广西特检院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广西特检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1个固定意见箱: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仁信路25号。
二、设专门邮政信箱:南宁市怡宾路1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转第一巡察组,邮编:530028。
三、设专门值班电话:0771-5536829,受理时间:8:00—20:00。
四、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7月20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第一巡察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