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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气正过春节有“五要”
信息来源:外部提供 发布日期:2018-02-12 浏览次数:5569

 

中国,是礼仪之邦,“礼尚往来”是一种传统的民情风俗。节日期间,亲朋相聚、走亲访友、吃点喝点,给老人、孩子包个红包、送份礼物,都很正常。正所谓“人情人情,人之常情”,人在情感的“驱动”下互相往来,体现温情、温暖,无可厚非。然而,有些别有用心之人却利用传统节日,打着“礼尚往来”的幌子,借礼仪之名,务行贿受贿之实,不仅让原本正常的“礼尚往来”变了味、走了样,而且也让一些“免疫力”较弱的党员干部染上了“节日病”,滋生了“节日腐败”。

从近年来各地通报的腐败典型案件情况看,绝大多数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都有在节日收礼受贿的记录,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逐步走上犯罪道路,最初就是从节日收受礼品、礼金开始,一步一步滑向深渊的。因此,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这是中华民族最盛大、最隆重、最重要的节日,也是党的十九大后的一个重要节点。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春节,是中央对各级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社会公众的殷切期望,更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纠治“四风”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要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春节,必须做到“五要”。

要念好自己的“紧箍咒”。预防党员干部滋生“节日腐败”,既要靠组织上的提醒告诫、纪律的严管严惩,更要从自律开始。民谣说得好:“吃了人的嘴短”,“拿了人的手软”。春节期间,上下级,同事朋友,长辈晚辈,大家借闲暇之际拜年问好,都属人之常情。但是,身为党员干部,面对借拜年名义的吃请、送上门的“红包”和贵重礼品,必须慎之又慎,多一些自警、自醒、自重、自律,要面对吃请嘴不馋,面对“红包”手不伸,面对诱惑心不痒,不给奢靡之风留半点机会、不给滋生“节日腐败”开半点口子。否则,人情两面刀,一旦突破“底线”、触摸“红线”、超越“警戒线”、闯到“高压线”,不仅对自己的“光明前景”是毁灭性的,给家庭带来的危害也是灾难性的,更重要的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要敲响防微杜渐的“长鸣钟”。每逢佳节倍思廉,节日警钟须常敲。尽管我们不能指望发一两个通知、开一两次会议,就能防范奢靡之风、制止“节日腐败”,这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们也不能等到“节日腐败”发生了才来个一举“拿下”了事,必须要“治病于未发之前”。古人说,“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者,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如果一些问题尚在萌芽状态,就能抓住防腐祛病、扭风正气的着力点,多些“婆婆嘴”、多敲 “长鸣钟”,通过各种形式严明纪律,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给那些执迷不悟,想动“歪脑筋”的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架起高压线,以铁的纪律、硬的手腕,把预防“节日腐败”的螺丝拧得更紧,就能让“节日腐败”的各式杂念死于萌芽,有效防范奢靡之风、制止“节日腐败”。

要抓住“关键少数”不放松。“打铁必须自身硬”, “节日腐败”的高发人群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倒在“糖衣炮弹”上最多的也是这个“关键少数”。要预防“节日腐败”,就必须对这个“关键”群体“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要用制度明确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定出“自由区”,使其知道啥事可以做;划出“红灯区”,让其明白啥事不可为。领导干部心有所惧、行有所止,既能严格自律,自修养心,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抵制“节日腐败”,又能以上率下,用自己的权力约束住下属、家人、朋友和身边人在节日的行为规范,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发挥好“头雁效应”。二要充分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关键少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到事到人,不搞变通,不以批评教育、下不为例代替党内责任追究,不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责任追究。只有这样,才能抓住预防“节日腐败”的关键,起到纲举目张、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擦亮群众监督的“探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最好的净化剂。预防“节日腐败”是一场持久战,也是一场攻坚战,最需要的力量就是群众监督,群众是“千里眼”、“顺风耳”。如果说党内监督是我们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种自我省察、自我净化,那么群众监督就可以说是我们党自觉引进和接受的一种外部审视、外力鞭策。要畅通来信、来访、热线、短信、官网、微信等渠道,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让节日期间群众监督的眼睛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借助于群众监督的力量,辨妖识魔,早发现病灶,早对症施治,让看不见的“冰山”浮出水面,让埋藏地下的“毒瘤”公之于众,形成“伸手必被捉”的监督态势,以其强大的震慑力约束党员干部在动贪念时多一层顾忌、多一些敬畏,不在节日期间栽跟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的举报,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让群众真正看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增强群众监督举报的坚定性。群众的“火眼金睛”用好了,也就从源头上铲除了滋生“节日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要唱响预防“节日腐败”的大合唱。“高压线”不在于架设得有多高,也不在于有多少条,关键在于“通电”。 “节日反腐”的有关禁令要求,必须通上电,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才能实现管人管事管权的目的。在这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是“主力军”,但不能唱“独角戏”。预防“节日腐败”,必须把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发挥好,实现“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精准对接、无缝融合,唱响预防“节日腐败”的大合唱。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预防“节日腐败”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发信号,把该讲的话讲好,把管的人管好,把该做事做好,在预防“节日腐败”上尽职尽责,不能当“甩手掌柜”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准确把握并运用“四种形态”,对不收手不知止、明知故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不放过一个违纪案例。唯其如此,才能有效减少“节日腐败”的发生几率,为风清气正过春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过一个清风拂面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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