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章第十四条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根据全区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对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的需求,按照《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3-2008)的要求,我院现拟定于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分期举办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前辅导班(自愿参加),现将辅导班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区拟从事锅炉水处理工作或已从事该工作但还没有取得资格证的人员。
(一)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2个级别。级别划分及其允许的作业范围如下:
1.一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2.二级:锅炉参数不限。
(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
2.身体健康,矫正视力正常,无色盲;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二级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有相应的锅炉水处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掌握有关安全技术知识。
二、报名办法
(一)登录广西特检院网站http://www.gxtjy.org,按通知公告专栏里“考核报名须知”规定的报名办法进行申报。具体报名条件按《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3-2008)要求执行。
(二)报到时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1.经网上预审通过后,从管理系统中打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需经本人签名;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实习证明》(见附件1,下载打印填写完毕后由培训单位和实习单位盖章确认,实习单位与培训单位可为同一单位);
3.相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同版彩色照片,背面需写明姓名及单位,3张);
4.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需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
5.体检表原件1份(见附件2,需由正规医疗机构盖章确认)。
注:以上所交材料当期有效。
三、考核内容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3)及《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3-2008),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试需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理论考试采用机考的方式。具体的考试内容按《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3-2008)的要求执行。
四、日程安排
考虑到部分企业受工作安排所限,为保证培训效果,将采取分期培训的方式进行,即按有效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人数达到开班需求即可随时开班。
五、辅导内容与学习资料
辅导期间,将重点对锅炉水处理作业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其综合应用进行专题性介绍。对属本次考试范围内的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以及相关法规和标准仅做释疑。为方便学员更好的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学员可将平时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带至现场由授课老师答疑。
本次辅导班提供必需的学习资料。
六、辅导费
项目名称 |
总金额(元) |
一级锅炉水处理(G4) |
1500 |
二级锅炉水处理(G5) |
1500 |
注:总金额含培训、教材、授课、场地、设备租用、通讯等费用。
七、付款方式:现金、刷卡缴费或转账缴费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大沙田支行
账 号:2102110109300041038
(一)为便于查询及收到汇款后开具发票,在办理汇款时,请务必于“汇款凭证”之“汇款用途”栏目中注明参加者的姓名及报考项目。发票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与汇款单位不一致时,还应注明发票所需的单位名称全称(或个人姓名)。否则,按税务机构的有关办事程序,重新换开发票的手续繁琐,周期较长。报到时请将“汇款凭证回单”的复印件交与收费工作人员,以便查询及领取发票。
(二)为避免参加人员在汇款后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如期参加本次活动而造成退款现象的发生,请各参加人员周密计划后再汇款,否则退款手续繁琐、周期较长。参加者本人若有不确定因素时,也可选择现场交纳现金。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118号,广西北部湾特种设备安全实训中心7楼
邮编:530000
培训部联系人:陈袁园
电话:0771-5323898
考试部联系人:钟妤
电话:0771-5327500
广西特检院网址:http://www.gxtjy.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