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信息检索
广西特检院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布日期:2016-04-20 浏览次数:6424

2016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区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及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确保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1.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自治区质监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2.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查处妄议党的大政方针、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传播小道消息和政治谣言等问题。

3.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健少数”的监督。

二、严格履行“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4.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五位一体”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巩固深化各分管院领导和分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的成果,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党组织的全面落实。

5.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院党委和各支部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6.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发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的情形,及时启动问责程序。

7.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免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体责任以及监督责任。

三、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不松劲

8.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都要坚持纪在法前。

9.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该谈话的谈话,该查处的查处;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更新观念,进一步树立纪委也是“干部之家”的理念,做到小错批评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使监督无处不在,动辄则咎,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经常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

10.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决不能用约谈代替执纪审查、用诫免谈话代替纪律处分。

11.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拨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

12.严格遵守审查纪律,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回避制度、保密纪律等,严格按程序办事。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把审查安全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13.继续抓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对岁末年初、传统节日、婚丧喜庆等问题易发多发时段,多敲打多提醒,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

14.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由地上转为地下、从传统形式异化变种的“四风”问题,发现问题线索绝不放过。

15.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机制,优化办理流程,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16.督促院党组织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强化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今年6月底取得明显成效;纪检监察室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对各分院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17.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案件重点查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对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推动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常态化。

四、坚持立德立规相统一,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

18.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得到严格执行。

19.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积极向老一辈革命家学习,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育良好家风,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发挥党员干部道德模范作用,带动民风社风好转。

20.加强对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严格执行制度,有规不依、有章不循,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五、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从严从实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1.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者更要守纪”的意识。

22.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及时配强配齐专职监督工作人员,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23.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予以批评教育、组织调整;对违规私存线索、隐瞒线索,擅作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舆论引导,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模糊认识和错误言论,及时加以辨析、引导和驳斥,化解消极情绪,消除误解偏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分院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要点,研究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各分院各部门请于2016425日前将工作要点报送区院纪检监察室。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桂公网安备 45010802000014号
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仁信路25号  邮编:530299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版权所有 ©2007-2024
桂ICP备07010885号-1
广西网警ICP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