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处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广西唯一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省级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下设办公室、市场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等22个部门,以及柳州分院、桂林分院、梧州分院等12个市级分院,为全区特检技术机构的均衡发展和整体能力水平的提升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及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法定检验、检测,以及节能测试、科学研究、许可鉴定评审、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指挥及事故调查处理、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为全区各级政府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技术支撑,为特种设备相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广西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建设和石油炼化等广西千亿元产业发展。
二、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编制内实有人数198人,其中:事业在职人数198人;退休人员53人;聘用人员311人。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预算19,925.31 万元,同比增加2569.08万元,同比14.8%增长 。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89.06 万元,同比增加 3891.06万元,增长 53.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2.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6736.25万元,同比减少 1638.42万元,下降 19.56 %。
3. 上年结余收入2000万元,同比增加316.44万元,增长18.8%。其中:上年结余收入为其他结转。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预算19925.31万元,基本支出1382.0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4%,同比增加236.99万元,增长20.7%;项目支出18543.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06%,同比增加2332.09万元,增长14.3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95.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34%,同比增加2510.58万元,增长14.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6% ,同比增加23.4万元,增长81.48%;住房保障支出78.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同比增加35.1万元,增长81.4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382.0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4%,同比增加236.99万元,增长20.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0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3%,同比增加505.3万元,增长127.3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5%,同比减少240.51万元,下降39.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0.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6%,同比减少27.53万元,下降19.9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8543.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89.42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6553.8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2000万元。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8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64万元, 项目支出9989.4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事业运行1069.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3938.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为完成各项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任务、保障特检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科研、特种设备检验成本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6051.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集聚区中心建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52.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78.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特检机构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6年全口径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2016年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38.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6.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59.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342.79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42.79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6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6.23万元,比2015年初预算389.01万元减少12.78万元,同比下降3.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增减0%,因公出国(境)经费由主管部门统一编制部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86.06万元,同比减少21.21万元,下降19.77%,主要用于邀请国内外各领域的专家和学者进行检验机构核准,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之间的相互学习和经验交流,质检总局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公务接待费用以及开展检验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业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6年预算290.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290.17万元,同比增加8.43万元,增长2.99%,主要用于我院开展各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过程中所需检验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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