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供应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机构发展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需要,拟对本机构发生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公车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合格供应商评定公示,最终将选定三家合格供应商,工程由三家合格供应商进行内部招标。现对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评定文件的要求和双方工作对接及程序等要求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相关采购供应商若认为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评定文件上述内容,请于2016年3月22日17时前将合格供应商评定文件(详见附件2)送达广西特检院。
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0771-5315299。
地址:广西南宁市建设路99号613室。
附件1: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公车维修保养项目合格供应商评定公告.doc
附件2:合格供应商评定文件的编制.doc
附件3:投标申明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