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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贯彻“两部党内法规” 严明元旦春节纪律
信息来源:内部提供 发布日期:2015-12-31 浏览次数:6420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日前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重申“十个严禁”禁令,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以及公职人员既领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为个人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收受和赠送各种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违规开展年终各种评比表彰、节日庆典(庆祝)活动。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要及时约谈提醒、小错即纠,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以上率下反“四风”树新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好转。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监督问责,要把严查节日歪风与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毫不留情的从严从重直查快办,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履职不到位,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的,坚决“一案双查”,不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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