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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等新版检规宣贯会
信息来源:电梯事业部 发布日期:2012-07-10 浏览次数:3901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47号公告颁布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等三项新版检验规则,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规则的内容和要求,有利于其开展安装维修活动,落实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近日,我院在南宁召开“广西全区电梯相关检验规则宣贯研讨会”,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电梯电子自动监控仪安装单位、电梯责任保险单位、开设电梯专业的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电梯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工程师、质保工程师等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宣贯会现场)

会议紧紧结合环境倒逼机制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围绕区局石国怀总工程师在2012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讲话的总体部署,传达“广西质监系统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用“三抓手”方式进行监管工作方案”内容。对会议宣贯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三项检验规则,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新旧版本的异同点和新增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介绍了检验检测机构如何执行新版检验规则,就电梯施工单位执行新版检验规则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会上还介绍了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的分类识别管理和推行市场化安全事故保险,通过开展电梯电子自动监控仪、电梯维保信息电子上报系统和电梯“物联网”技术应用试点活动,不断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执法检验和隐患治理行动,强化各项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电梯事故。

会议还邀请了部分企业代表就电梯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定、电梯电子自动监控仪应用、电梯责任保险业务、电梯专业职业教育现状等专题作了报告,与会各方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深入的讨论,气氛热烈,会议效果显著。

此次宣贯会是广西区电梯界的一次行业规范大会,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对电梯的施工、检验、监管、社会监督及人才培养等各方统一认识、守法自律、共谋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为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保障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讯员:  ;编辑:金奕岑; 审核:叶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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